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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对湖泊、水库、河流水环境及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规划编制研究;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利用技术、农村环境治理技术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技术及执行情况进行研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及研究;环境污染技术的试验;研究技术的引进及推广应用;对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用;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应用研究;对国内外环境先进技术、环境信息的收集;提供最新环境保护科技动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工作融合,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技术支撑能力
2022年结合工作目标与市局任务,融合本年大讨论、大竞赛内容,经过主动与各处室对接,圆满完成承担的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局党组、局领导或局各处室交办的各项指令性公派任务140余项,在七个大项领域开展了技术支撑服务工作,一是按季度编制《昆明市生态环境趋势分析报告》。成立专项项目组,定期收集整理昆明市水、气、声、固废、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方面的数据,对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分析,诊断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方向。二是编制《水、气环境质量分析月报》。收集整理昆明市水环境和空气环境数据,对当月环境质量进行评价,明晰重点问题,并作出趋势预判。三是开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由技管室负责,具体与局财务处协调开展昆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前,具体开展项目审查、项目评审、项目入库工作;申报后,具体开展项目跟踪管理,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全年共组织各级各类项目评审50余个,组织重点项目申报2次,历时10天。四是开展昆明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充分与生态环境局各处室进行沟通交流,根据昆明市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实际,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需求为目标,分析水、气、声、固废、土壤、生态等方面的标准制定情况,制定了昆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并提出各领域的标准制订计划。五是积极组织撰写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两会期间,我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生态环境领域方面的工作提交了建议和提案3条。六是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建设”。具体开展了普渡河、牛栏江“十一五”以来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内容、工程规模、实施地点、投资完成情况、绩效等),为开发项目管理系统做好了准备,为生态环境局重点流域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支撑。七是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发展趋势,并结合我院实际,各部门从各环境要素的科技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求,及时提出服务社会需求、服务各级政府环境管理的工作。
2、持续深入研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深入打好昆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院领导亲自挂帅指挥调度,各专业技术部门高度配合,群策群力,将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作为常规工作进行,编制形成的昆明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入市政府常务会审批流程。伴随着各季度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报告印发,持续开展的污染防治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碧水保卫方面,在“十四五”时期水环境治理由污染排放控制到水质改善再到水生态修复思路转变,水生态环境保护由仅以水质达标为考核目标的管理理念逐步迈入水生态健康管理新阶段发展背景下,重点开展了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螳螂川-普渡河流域、牛栏江流域和滇池流域的水生态环境调查等国家级与省级工作6项,旨在进一步摸清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识别水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分析影响水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提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研究取得的高质量成果可为十四五目标设定提供基础资料,为长江流域水生态调查及考核评估相关工作提供基础技术和案例支撑。蓝天保卫方面,针对大气污染成因探究,开展了昆明市臭氧污染来源解析、温室气体与气候动态变化相关研究,结合昆明低纬高原盆地城市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不同空间尺度和源项的臭氧来源与控制重点,对制定合理有效的NOx和VOCs减排策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减少臭氧生成前体物VOCs、NOx的排放,控制臭氧污染物浓度上升趋势,使臭氧污染物进入下降通道具有指导意义。研究成果中对昆明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减排空间量的模拟计算成为昆明市“十四五”主要大气污染总量减排任务分解的主要依据,指导制定了“十四五”及2022年大气重点工程减排量计划,给出了19个区县和开发区的“十四五”减排目标量和2022年计划减排量。净土保卫方面,根据国家、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核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最新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审核工作。一年来,组织完成评审114次,完成地块评审103个,通过评审地块91个,项目评审通过率88.35%。编制了《昆明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更符合昆明市工作实际,调查更具可操作性,能有效指导自行监测工作开展,为今后重点监管单位科学、规范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提高对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有效监管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支撑。
3、推进重大任务,做好生态环境管理支撑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GEP核算,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开展九大高原湖泊GEP核算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策建议》批示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技术组,全面推进滇池流域与阳宗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探索实践工作,通过GEP核算,将两个流域的生态产品实现最大货币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更好指导昆明市绿色发展。
二是以物种目录为纲,高位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围绕市局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依托昆明市作为除北京以外生物多样性研究领域高校及科研院所最多的城市资源,开展了昆明市生物物种名录编制工作,并于今年COP15第二阶段会议前出版发布。物种目录的编制邀请了中科院昆明植物所、中科院昆明动物所、西南领导、云南大学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13个类组参与讨论定版,共收录昆明市大型真菌、地衣、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共计6818种,涵盖物种名称、分布区域、濒危程度和保护等级等内容。包含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与各领域专家近年来的最新发现,解决了昆明市生物物种底数不清,各单位数据不统一的问题,成为反映我市生物多样性基本情况最基础的资料,也是反映昆明市生物多样性资源最新、最权威成果。
三是紧盯国家战略,有效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继续履行长江驻点研究办公室工作责任,以服务好各课题参加单位和各利益相关方,保障各相关课题的顺利开展,为市政府提供“一市一策”解决方案,为昆明市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目标,尽职尽责完成驻点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是以“革命性举措”深入推进滇池保护治理,“三位一体”目标让滇池休养生息。根据省政府专题研究会议安排,配合开展了云南省滇池“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编制工作。以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为核心目标,以“退、减、调、治、管”为革命性举措深入推进滇池保护治理、坚持保护第一,让滇池休养生息,对照省河长办印发的编制大纲,经多次修改完善,提出到2023年继续推进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生产生活方式,使湖泊生态缓冲带得到维持和恢复,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外海水质达到Ⅳ类的总体目标。
五是由治到控,开展降雨径流污染、排水系统外水入渗研究。针对主城区溢流污染严重,汛期污染强度大、污染特征不明等问题,开展了降雨径流污染特征研究,收集和整理了国内外近20年来的相关文献资料,基于文献研究分析总结了不同下垫面、不同功能区以及不同排水体制下的降雨径流污染特征,同时整理了昆明主城区现有监测数据,并选取了典型排放口,开展了水量在线监测以及降雨过程中的水质监测。针对现有溢流污染控制系统运行效能发挥不足的问题,以排水系统外水入渗以及调蓄池系统为重点,开展了典型片区排水系统外来水入渗调查监测,探索了排水系统地下水入渗调查的相关技术方法。
六是开展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控等环境安全研究。通过持续的水源地评估工作,目前已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水源地评估体系,为了提高核对数据的时效性,在完善水源地矢量数据基础后,建设了昆明市饮用水水源地数据校核系统。在连续实施的重金属污染减排及效益评估项目中,综合了重金属污染物不同行业产排核算方法、核算技术要点、重金属三性平衡关系等方面,建立了一套适合昆明市重金属减排目标动态设置、总量平衡核算、排污许可动态管理的技术方法体系,为顺利推进减排项目的核算评估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水源地保护与重金属污染防控与环境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做好保护与防控工作与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一样,直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22年,持续开展各级各类项目与地方标准项目4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级项目5项,州市级项目17项,其它项目16项。
4、以创建为推手,推进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
继续开展昆明市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与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投入7名人员全程配合,系统梳理了国家9项申报条件、36项建设指标(云南省43项指标)的要求,找出短板,高位统筹,多管齐下,合力推进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为及时获悉生态创建指标征求意见,掌握指标更新修订情况,协助市局向国家反馈昆明生态创建指标建议,时刻紧跟国家生态创建变更最新步伐,在创建过程中积极同国家科研院所合作,第一时间了解国家生态创建动态。目前已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第二轮复核工作,共整合了27个部门及14个县市区的2100多个资料,编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典型案例等3个报告2套资料,制作宣传片2部,形成了一套庞大的数据体系。同时,做好滇池与阳宗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从滇池流域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模式、领导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以及滇池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模式,不仅有利于滇池流域,更有利于推进滇池流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打通“两山”转化途径,促进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跨向新台阶。
5、突出目标导向,规划引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力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规划工作,突出目标导向,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长足发展,在开展各县区及各部门现场座谈及调研基础上,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配合市局开展了工作指引、工作方案、进展汇报等工作。通过创新规划编制思路,首次在生态环保规划中提出了绿色转型、碳排放达峰行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内容,完成了昆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保障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受各县(区)、开发区委托,陆续开展了“十四五”时期五华区、安宁市等6个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了滇池流域、阳宗海流域与清水海等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还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低碳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6、推进地标制定,提供生态环境技术法规保障
为更好地向环境保护执法、环境管理、监督、监测、治理等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昆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上位监管需要与管理实际,结合业务开展方面,持续推进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完成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控制、磷石膏综合利用、农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等领域6个地方标准的编制,其中1项已正式发布实施,5项进入审查程序待审批。为在“十四五”期间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制定更具针对性,组织各部门编制了《昆明市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自上而下提出各领域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任务。
7、客观鉴定评估,不断完善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
继续为昆明市生态环境鉴定评估工作提供专家鉴定评估意见,协助完成调查取证,开展磋商和协议签定,出具客观专业庭审证据。全年共开展生态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损害鉴定评估工作1项,完成昆明闽海纸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罪一案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1项,开展了昆明市首例适用简易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案件,支持配合石林县、晋宁区、嵩明、经开区、呈贡、富民、阳宗海等有关单位完成环境应急和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案件调查评估8项。组织开展昆明市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高校等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预处理示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试点、全市危险废物部门及企业专项培训等工作,在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整治检查专项行动等活动中提供专业指导及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共设置12个部门、3个科研技术平台,其中包括:3个管理部门:办公室、财务室、技术研究管理室;9个业务部门:湖泊水库研究中心、环境规划研究中心、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研究中心、低碳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大气污染防治研究中心、环境系统模拟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3个科研平台:博士后工作站、学术委员会、实验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二级预算单位,按决算公开检查要求此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067,23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67,234.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226,932.18元,下降52.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6,272.33元,下降1.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减少22,344,259.85元,下降10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446,4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不再开展对外经营活动,因此2022年比上年度减少经营收入22,344,259.85元;2022年度未收到新增的非财政拨款课题项目,因此2022年度比上年度减少其他收入4,446,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543,774.59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3,722.73元,占总支出的39.29%;项目支出19,150,051.86元,占总支出的60.7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198,115.08元,下降26.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098.47元,增长0.83%;项目支出增加5,655,621.92元,增长41.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减少16,955,835.47元,下降10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02,098.47元;本年度所承担的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相关的工作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655,621.92元;同时,2022年度不再开展对外经营活动,导致经营支出减少16,955,835.4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93,722.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82,467.28元,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1,255.45元,占基本支出的5.74%。人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为208,615.49元;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为12,700.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50,051.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昆财行〔2022〕60号双碳战略背景下昆明市碳达峰目标及实现路径研究经费支出23,936.4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课题项目支出6,476,540.32元;昆财资环〔2022〕38号阳宗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90,500.00元;昆财资环〔2022〕38号滇池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70,500.00元;昆财资环〔2022〕38号《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昆明市“十三五”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评估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21,396.00元;昆财城〔2019〕77号昆明市“低碳COP15”APP建设专项资金支出98,000.00元;昆财资环〔2022〕85号COP15二阶段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名人员赴加拿大出国经费支出221,250.00元;昆财资环〔2022〕23号《昆明市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专项资金385,792.70元;昆财资环〔2021〕80号昆明市低碳‘十四五’规划经费支出169,590.00元;昆财资环〔2021〕79号牛栏江流域(昆明部分)水生态环境调查专项资金支出261,599.97元;昆财资环〔2021〕79号螳螂川普渡河流域(昆明部分)水生态环境调查专项资金支出6,047,188.10元;昆财资环〔2022〕3号,昆财预〔2022〕2号新增资产配置经费支出166,800.00元;昆财资环〔2022〕3号昆明市生物物种名录完善及数据库建立(一期)经费支出223,153.20元;昆财预〔2022〕2号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督查经费支出106,013.73元;昆财预〔2022〕2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轮督察投诉交办问题验收销号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06,153.83元;昆财预〔2022〕2号牛栏江流域(昆明部分)水生态环境调查项目经费支出2,599,334.80元;昆财预〔2022〕2号昆明市涉重金属堆存点风险隐患排查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验收经费支出368,876.43元;昆财预〔2022〕2号昆明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经费支出328,865.55元;昆财预〔2022〕2号螳螂川总磷污染削减三年攻坚方案经费支出573,409.63;昆财预〔2022〕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审核经费支出211,151.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7,23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7%。与上年相比减少436,272.33元,下降1.7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增加,导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02,098.47元;同时,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538,370.80元,为项目调整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16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69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4,175.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293.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7,96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0,613.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9,58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7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143,26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4%。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485,979.82元;水体支出561,000.00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121,396.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8,000.0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1,876,892.63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7,8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907,83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4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47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74,513.4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959.6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4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47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74,51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959.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报废公务用车2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3,355.29元;同时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1,158.20元,增长16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4,513.49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355.29元,下降3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购置公务用车车辆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74,513.49元;同时,2022年度报废公务用车2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3,355.2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原公务用车车辆报废2辆,为使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度购置公务用车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开展需要开支接待支出的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开展需要开支接待支出的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事业单位,未发生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资产总额27,873,902.7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91,927.80元,固定资产13,280,374.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30,00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71,6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56,285.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8,06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7,172.8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55,9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19,55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55,95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未填写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4201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表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2023092607564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