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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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遴选公告
2021-05-08 09:45:42 来源: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为推进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科研工作长足发展、全面提升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各领域相关专业高级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持续提高我院环境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和科研成果水平,更好的为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化、高效化服务,我院拟建立生态环境专家库。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工程、环污染治理、固废处理、水文地质、气象、林业、农业等领域具有从业经验的专家学者。

二、 遴选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专业的咨询、评审、审查、鉴定、培训等工作。

(二)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生态环境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其专业或所在行业的国内外最新动态及进展。

(三) 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有关领域注册认证的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

(四) 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 能按时参加评审、咨询及相关活动,愿意接受相关管理。

三、 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的权利

1. 自愿申请加入和退出专家库;

2. 对所负责的项目评审、咨询、审查等工作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3. 完成相关工作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专家劳务报酬。

(二)专家义务

1.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参与工作的相关成果和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转交他人或外传;

2. 在应邀参加相关咨询、评审、审查等工作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3. 与评审项目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到结果的公平公正性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四、 专家遴选方式

专家遴选以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进行,我院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由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门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申请人专业特长、行业背景、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更新一次。

五、 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请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管室邮箱(3484962853@qq.com)。

六、 提交材料及要求:

1、 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1份(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

2、 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证、学历证各1份,分别扫描为PDF文件,并进行文件命名;

3、 以上提交材料放在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姓名 单位简称 专家申请材料”。

附件:

1、 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1—64161152 )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1年5月7日

       

     

     昆明市环科院生态环境专家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