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是滇池流域城市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滇池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截至2024年4月,滇池流域建成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28座(捞鱼河水质净化厂未运行),总设计处理能力为247万立方米/日,是实现滇池流域水污染物削减的主要途径,其运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滇池流域污染源入湖总量的控制效果。
2024年以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浓度虽然已达标,但与往年同期相比主要污染指标浓度有所上升,为此,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委托我院编制《昆明市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质考核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以期进一步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提升处理效能。
收到委托后,我院根据前期编制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43-2020)系列标准,结合滇池保护治理需要,对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2021-2023年的进出水水质、水量、污染物削减率、运行状况等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及核算工作。
现已完成《昆明市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下发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办法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