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昆明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处长崔晓云一行至昆明市指导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支国强从昆明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截至2021年底,昆明市共计发布了21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水污染防治类4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5项、大气污染防治类1项,滇池保护治理类11项),其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发布了9项(3项污泥处理处置地方标准、5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水文-水质模型构建技术规程)。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在起草制定地方标准5项,其中预计今年发布实施2项,明年发布实施3项。
崔晓云指出:
昆明市在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要进一步梳理思路,地方标准充分与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昆明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应用研究。今后将继续指导昆明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支持、鼓励昆明市积极开展省级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赵文表示:
要制定好昆明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五年规划,积极开展标准制定需求分析,继续积极开展地方标准的申报、制定工作,并探索标准应用研究,切实用好、打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这张“特色牌”,助推昆明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二级调研员李建宏,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余昌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林瑞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虎龙、科技交流合作处、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负责人以及业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