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联动互动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召开了行政与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王颖副院长(副庭长)、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孔斌院长等4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熊文俊副局长,局法规处、督察办、大气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危废所、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议。
座谈会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昆明市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及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环境行政处罚办理流程、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救济资金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有关情况,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敏感问题、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2022年环境执法重点等。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介绍了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及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有关情况,通报了近三年审理昆明市生态环境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同时,双方还围绕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监督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滇池、阳宗海流域的行政执法动向等工作进行了交流。
通过此次座谈会,强化了全市环境行政执法与法院司法衔接,对推动生态环境执法、环境资源审批工作将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司法部门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沟通衔接,形成相互协调配合、整合资源、衔接处理的新格局,用法治之盾,深入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共同推进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共同守护好昆明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