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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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通报会
2022-06-01 11:01:35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5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通报会,发布了《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出席通报会,介绍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通报会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处处长毛光红主持。

毛光红: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通报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我们邀请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同志,介绍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我们还邀请了人民网、中国环境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春城晚报、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都市时报、掌上春城等媒体记者朋友参加,另外,参加会议的还有局有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面,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同志通报我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陈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欢迎大家参加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通报会。首先,我谨代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11个部门单位,共同完成了《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

下面,我就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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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昆明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聚力攻坚抓保护、压实责任强督察,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金沙江、牛栏江、南盘江等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滇池全湖水质类别为Ⅳ类,阳宗海水质类别为Ⅲ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63%,连续5年排名省会城市前五名,COP15大会召开期间全市空气质量全部为优;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水环境质量

一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市2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柴河水库因蓄水不足未供水外,其余20个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

二是纳入国考地表水水质。其中Ⅱ类水质断面8个,占22.85%;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34.29%;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8.57%;Ⅴ类水质断面12个,占34.29%。

三是滇池及滇池流域水质。滇池全湖水质类别为Ⅳ类,与2020年相比,水质类别保持不变,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1.7,营养状态为中度富营养。35条滇池主要入湖河道中,2条河道断流,19条河道水质类别为Ⅱ~Ⅲ类,14条河道水质类别为Ⅳ~Ⅴ类。

四是阳宗海及阳宗海流域水质。阳宗海水质类别为Ⅲ类,与2020年相比,水质类别保持不变,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39.7,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2020年相比,阳宗大河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Ⅱ类不变,七星河断面水质类别由Ⅱ类下降为Ⅲ类,摆依河(引洪渠)断面水质类别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五是滇池流域外主要河道水质。螳螂川—普渡河的鸣矣河通仙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普渡河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富民大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中滩闸门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牛栏江的河口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崔家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七星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四营水文站水质类别为Ⅳ类。小江的四级站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阿旺(姑海)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金沙江的蒙姑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南盘江的禄丰村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狗街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柴石滩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

六是地下水水位及水质。全市地下水水位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地下水质量等级划分,监测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水质以较差级为主;基岩水水质相对较好,水质以优良级和良好级为主;地下热水化学成分较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

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8.63%,其中优209天、良151天、轻度污染5天。与2020年相比,优级天数增加6天,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持平。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与2020年相比,安宁市、禄劝县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东川区、石林县、嵩明县、富民县、宜良县、寻甸县和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

声环境质量

昆明市主城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好)。

各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在一级(好)和三级(一般)之间。与2020年相比,安宁市、宜良县、禄劝县、嵩明县、富民县、晋宁区的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上升。

自然生态环境

森林资源。我市是国家森林城市,森林资源位于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昆明森林类型多样,主要有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暖温性落叶林、暖温性灌丛,在北部的轿子山,还分布有少量暗叶林和高山灌丛,物种多样性富集。随着举办COP15大会和国家植物博物馆建设,昆明成为云南“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的集中展示区。2021年,全市完成森林草原生态修复282.91万亩。

湿地。我市地处金沙江、南盘江及元江三大水系的分水岭之间,有滇池、阳宗海、清水海等湿地和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宁南滇池国家公园、昆明捞渔河国家公园等湿地自然保护地。

生物多样性。截止2021年4月,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有89种,其中陆生野生动物71种、野生植物18种。

国土资源。全市土地面积共计21012.54平方公里。2021年,14个土地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建设规模6.0472万亩;新增耕地面积0.6031万亩。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877毫米,较常年偏少47毫米、偏少5%,较2020年偏多6毫米、偏多1%。年平均气温为16.8℃,较常年偏高1.1℃,较2020年偏高0.1℃。2021年未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

措施与行动

一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全面完成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65个问题及交办的1481件投诉问题的整改,完成滇池沿岸208个点位102万平方米违规建筑物整改,长腰山恢复绿地1557亩,完成铭真高尔夫球场生态修复。完成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个问题整改和交办的1033个问题整改。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全天候持续防控机制,有力推进餐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制定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主城各区形成“一区一策”防控方案。将晋宁区、安宁市纳入空气质量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体系,扩大了扬尘污染应急范围。共计发布49期《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预判周报》及10期《空气质量预警通知》,共计启动4次橙色预警,共计完成110万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开展了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夜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联合媒体共计22次对主城区建筑工地噪音扰民投诉进行曝光。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2021年度昆明市地表水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明确牛栏江、阳宗海、螳螂川—普渡河、滇池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加大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监测断面的预警通报及水质调度工作力度,确保水质全面达标。制定实施《昆明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修改完善了《昆明市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核办事指南(暂行)》。

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土十条”终期考核,动态更新3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完成21个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环境土壤监测、42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完成9家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验收工作。完成78个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核查。加快推进东川区重金属污染防治10个项目建设,已完工项目8个,正在抓紧推进建设2个。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成51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43.74%。持续做好全市医疗废物的及时收运、安全处置环境监管工作。

三是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保护地建设。对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石林县相关自然保护地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市现有20个现状保护地,累计总面积21.05万公顷。

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及中长期规划》等,积极推进全市生物物种名录更新及数据库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滇池周边植物物种303种,滇池周边鸟类有明显增加,滇池湖滨湿地物种丰富度指数和物种多样性指数均有所提升。

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监测工作,开发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开展“一树一策”的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工作。

水土保持。全市共计完成241.090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

四是城市环境保护。

城镇污水处理。滇池流域已建成28座城镇污水处理(水质净化)厂,实际年处理水量总计为 72402.04万立方米,合计平均负荷率达87.38%。

生活垃圾处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启动设计处理能力为750吨/日的西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的建设,将于2022年6月底前投产试运行。

五是环境管理与执法。

法规制度。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补充指导目录(2021年版)》等规章;组织开展《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并形成《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现状调研调查报告》。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印发实施《昆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44家市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进一步压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对19个县(市)区及纳入昆明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27家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生态环境指标在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

行政审批。2021年,全市共计审批环评文件595个、排污许可证1630个、辐射安全许可证334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共计完成1471个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红黑榜”工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共办理减免处罚案件430件,减免罚款金额5848.52万元。

辐射环境管理。全市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和环境监管工作。

创建工作。昆明市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已通过省厅现场考核验收。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志愿服务活动、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及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创文”活动。

COP15大会。圆满完成COP15第一阶段会议服务保障工作,扶荔宫、宝丰湿地成为展示昆明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的靓丽名片。COP15大会第一阶段会议通过了《昆明宣言》、设立了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举世瞩目,在世界舞台上惊艳亮相,不断提升了昆明的国际影响力。

环境执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绿剑-2021”6个批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1984个各类对象,查出3624个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4309条,立案644件。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噪声扰民类警情26055起,共查处违规鸣号违法行为239起。

环境行政处罚。共计办理1641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同比增长52%,案件数占全省的40%,罚款数占全省的27%。

环境信访。通过“12345”、“微博舆情”和微信举报受理平台,共受理投诉3916件,办结率为100%。

污染源监控与信息化建设。以排污许可证数据为基础,通过整合108395套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控、环境执法、环境投诉举报等档案数据,建立了涉及11117个污染源的“一源一档”数据库,开发污染源档案移动APP。

环境科技。全市完成了《昆明市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昆明市臭氧污染来源解析研究》等30余个环境科研课题研究。

宣传教育。举办7场新闻发布会,组织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6场宣传活动。线上线下2亿多人次参与宣传互动,开展了30余次环保义务监督。

环境突发事件。2021年全市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2022年,全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筹备好COP15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开创生态化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毛光红:媒体朋友们!再过几天就是六五环境日,今年环境日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我市将于6月2日上午在官渡区宝丰湿地举办昆明市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欢迎媒体朋友们到活动现场采访报道。

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