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率队赴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调研指导工作。省司法鉴定协会、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昆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参加调研,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虎龙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对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场所及重点实验室进行实地参观,院相关负责人员分别对主要环境科研业务工作及实验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介绍,调研组对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多年来的环境科研成果及实验室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随后,调研组与院领导班子、司法鉴定中心主要人员进行座谈。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对司法鉴定中心党建工作及文明单位创建情况、人才队伍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司法鉴定面临的问题、困难及建议等进行汇报。目前,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面临的主要困难为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政策规定影响和限制,机构无法继续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以及存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司法鉴定人“责权利”不对等的问题等,提出希望从明确司法鉴定活动性质、解决单位资金预算管理与司法鉴定合同管理之间的矛盾、优化司法鉴定人责权利分配等方面进行解困的建议。针对司法鉴定中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认真细致地与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
齐金岭指出,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是省内成立时间最早、经验积累最丰富、技术力量较强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类似鉴定机构受政策影响暂停业务是云南省司法鉴定行业的一大损失,司法鉴定是“公共法律服务”,与“生产经营活动”内涵明显不同,并且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公益属性更为突出,省司法厅将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研究探讨解决对策,力争让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等高起点、高资质、人才密集、知识密集、专业权威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鉴定机构,以适当形式在当前政策框架下继续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