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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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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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参与推进云南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22-04-25 15:17:19 来源: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云南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库雨水外排沟渠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函》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公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安宁分局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于2022年4月18日对云南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工作组一行人员首先来到位于水清公路旁的杨家箐磷石膏尾矿库排洪沟,对水质超标点位进行现场踏勘,随后,沿排洪沟上行至杨家箐磷石膏尾矿库,对水工坝、雨水收集池和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并走访了尾矿库下游的兰林工贸公司,对企业的物料堆存点,雨污管网,生产设备等关键点位进行了仔细检查,在场地内的雨水沟和雨水积存点进行了现场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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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工作组召集安宁青龙街道及两家涉及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就排水沟水质超标的原因和问题进行了细致充分的研讨,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洪昌海副院长指出,排水沟水质超标原因复杂,需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逐步排查,一是天安化工公司应加强企业扬尘管理,特别是道路运输,进一步完善截洪沟,严格按照“三磷”企业整治要求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进一步核实地下水监测井风险防控作用,二是兰林工贸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雨污混流,无雨水收集池,物料无“三防”措施,生产设备无收尘,需彻底整改防止地表径流污染,三是水清公路排水沟渠淤积严重,收集道路及兰林工贸公司的地表径流后汇入杨家箐尾矿库排洪沟,需进行沟渠整改,梳理排水体系,避免混用。

市生态环境局的主要领导及参会人员高度认可,随后,明确了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责任人,制定了整改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