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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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办法(试行)》
2022-04-18 10:19:16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昆明市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措施》,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全面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加强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学习月活动,把学习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要求。改进党组、支部学习方式,开展沉浸式、体验式、解决问题式的学习活动。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带头,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学习好、领悟好、运用好。

(二)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建设,通过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加强全过程管理、完善和改进制度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套制度体系,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将每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按精细化管理体系,出台为主要目标任务,以党组一号文和局发一号文的形式,对全年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分类下达局班子成员、分局、处室、直属单位工作目标。

(四)深入开展精细化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效能检查,年底进行精细化考核排名。以清单形式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评验收等工作闭环。

(五)每年开展一个“主题年”活动为主线,树牢市局分局一家人意识,全系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坚持全市工作一盘棋原则,突出市局统筹指导,提升分局执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取得成效。

二、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

(六)提高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性、指导性批示件办理效率,有时限要求的,按照要求落实反馈。没有时限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落实反馈,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随到随办,及时反馈;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落实的,及时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做到上级有部署、局内有研究、立即见行动。

(七)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时,局主要领导要掌握全局、坐镇指挥,统筹考虑、科学决策。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环境突发事件,局主要领导、事发地分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全局、坐镇指挥,依法依规及时果断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环境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通过信息渠道书面报告。

(八)严格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助推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设立市生态环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项目建设工作专班,采取优化办事流程、严格承诺办结时限、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开展并联审批、建立重点项目调度联络制度及服务企业会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的管理、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九)严格推行“无事不扰、主动服务、有求必应”工作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对审批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一次性告知”。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的措施,强化数据跑路、减少群众跑腿。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办事指南的规定开展审批服务。

(十)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再造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审批时限的“四个统一”。深化审批改革,依法做好审批信息公开,做到办事程序时限公开化、准入审查条件公开化、审批办结结果公开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打造“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品牌,持续开展“绿剑”专项执法行动,集中优势执法力量,针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等环境关注敏感点开展专项执法,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提高、优化执法效能。

(十二)严格执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 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

(十三)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建立健全从项目生成到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成果评估和总结推广的系统工作机制,做到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十四)创新实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环境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实施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制度、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环保专家帮扶制度、法制进企业月宣传制度、开展政企党组织共建活动、实施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

(十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一线宣传。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1次,到县区分局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宣讲,积极带头参加环境保护宣传“五进”活动,推动环境保护在一线的宣传力度。

(十六)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包干县区开展调研工作两次,亲自确定调研题目、分析调研材料、协调解决问题、撰写调研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60日深入基层检查,在环保督察整改、专项执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疫情防控等一线帮扶指导,一线现场办公。

(十七)矛盾在一线化解。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等制度,每月10日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诉接访,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源头。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跟踪追问“12345”“12369”“春城热线”“金色热线”等渠道的投诉办理情况,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

(十八)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发现培育典型、学习宣传典型、总结推广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开展寻找最美环保人活动,深入挖掘在绿剑执法行动、环保督察整改、抗击疫情、环境监测等工作中先进人物、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普及应用。

四、 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九)严格按《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要求落实,避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树立凡是不解决问题的会议、文件、调研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理念,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会议、调研计划。

(二十)大力压缩精简会议,提高会议的针对性、实效性。省、市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不再开会传达部署,让县区分局集中精力抓落实。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大体相同,特别是涉及县区分局参加的会议,能合并的合并,可套开的套开,充分利用环保专网,能开视频会的决不开现场会。

(二十一)增强发文的针对性,点对点发文,提高文件流转效率,不需要分局办理的文件、会议通知坚决不发给分局。决不允许向基层分派不该基层承担的任务、索要不是基层报送的材料。

(二十二)发扬“短实新”文风,常规性工作一般不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简报,确有必要报送的简报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重要工作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报送专报,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十三)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等,未列入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

(二十四)到县区调研不开汇报会、不搞层层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调研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重在掌握情况、理清思路、解决问题和总结推广经验。

五、 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十五)局主要领导是市生态环境局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牵头,审批处、法规处、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各项任务。

(二十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贯彻“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定期带领中层干部走出办公室,聚焦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建立实施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等制度。基层党组织开展“链式”组织生活,深化政企党组织共建活动。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企业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并结合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十七)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调研中要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多种形式听取监管企业对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在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从行政审批到行政执法管理,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廉政监督。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阳光行使公权力。

(二十八)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基层、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提振全系统干部的精气神。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机制,畅通人才上升通道,促进人才的横向、纵向轮岗交流,努力打造环保铁军。

(二十九)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加强对作风革命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既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应付性执行、选择性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又要杜绝层层加油变成层层加码、层层负责变成层层推责,防止新的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三十)严格行政效能检查,结合局精细化考核科学设置考评指标,注重考评行政审批服务、环保督察整改等核心指标,将“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和“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局党组安排部署等情况作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外部评价机制,进行客观的、全面的、量化的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考核结果将运用到年终绩效分配、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