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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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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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做好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1-20 10:24:38 来源: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各申报单位(人):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昆生环通[2021]88号),自2022年1月1日起,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委托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对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开展评审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2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南(试行)》(昆生环通[2021]88号)(以下简称“评审指南”)相关规定和要求(附件1),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

2、申请评审的单位或个人,需按“评审指南”提交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附件2),符合受理相关要求的给予受理,并按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3、报告评审咨询电话及报送地址:0871-64138238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3号)。

附件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昆生环通[2021]88号)          

附件2:《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申请材料附件(word版)》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年 1月19

附件1: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指南(试行)

附件2: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申请材料附件 (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