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全国前列
持续开展滇池土著鱼等物种培育增殖工作
环滇池湿地植物物种从232种增加至303种
保护生物多样性
昆明交出这样一份“答卷” !
5月18日,昆明市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近年来,昆明市多措并举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昆明市自然生态系统相对丰富,昆明有9个植被类型,20个植被亚型,56个群系,118个群丛,分别占云南植被类型的75%,占云南植被亚型的59%,占云南群系的33%,占云南群丛的56%。昆明市生物多样性状况总体为“物种较丰富,生态系统类型较多,局部地区生物多样性高度丰富”。
昆明是如何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
具体来看看
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昆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经常听取并研究部署滇池、阳宗海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治理、长江经济带发展、环保督察整改、COP15大会筹备等工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河(湖)长制、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抓好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成立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同时,印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十三五”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聘请驻昆植物、动物、生态、林学等专业人员成立了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委员会,为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提供决策咨询。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滇池全湖水质从2015年的劣V类提升到Ⅳ类,阳宗海水质从2015年的Ⅳ类提升至Ⅲ类,2020年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首次达到100%,昆明市纳入云南省考核的17个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入选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率先在全省建立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城乡绿化有力推进,累计完成营造林317.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69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52%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保持前5名。
多措并举
全面助推生物多样性保护
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昆明市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国家生态乡镇36个、国家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文明县1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72个、省级生态文明村24个。今年4月14日,昆明市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现场复核。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昆明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占昆明市国土面积的22.19%。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开展了各类现状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梳理和摸底昆明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情况;在自然保护区已累计建立和布设边界和功能分区界桩(碑)1577个。昆明市6个自然保护区累计建立管护站(点)10个,护林(巡护)人员队伍72人。3个市属的自然保护区均已建立电子监控(监测)系统或平台,已初步实现重点区域和点位的全天候实时电子监测网络。建立院士工作站,有效提升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和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点、退耕还湿等项目建设,加大投入资金,切实保障自然保护区管理需求和效能。依托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的工作职能职责成立昆明市鸟类环志站,负责每年来昆越冬红嘴鸥进行环志调查工作;组织完成了捞渔河国家湿地公园、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的试点验收工作,已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完成了阳宗海、盘龙区松华坝、寻甸清水海、晋宁柴河水库、禄劝云龙水库等监测(站)点建设。云南滇池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和观测研究站开展植被及植物监测、水文水质监测、鱼类监测和气象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情况报告。昆明市2021年5月发布了《昆明市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全市目前共有71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监督。持续开展了“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印发了《昆明市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昆明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强化部门协作、流域联动、交叉检查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捕鱼销鱼的行为。昆明海关全面加强监管,严打濒危物种走私。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力度。在财政年度执行过程中,市级财政将对照自然保护区新增项目需求,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进一步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工作方案》《昆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截至2021年3月底,昆明市共启动办理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实施滇池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推广。健全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探索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开展就地、迁地保护。依托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昆明市牵头持续开展滇池土著鱼、极小种群物种培育增殖工作。富民枳这种原本在地球上已野生绝灭的濒危植物,通过人工栽培育苗,现已在富民基地成活6390株,实现了物种的原生地野外回归,有望实现自我繁殖,从而彻底摆脱濒危状态。
高度重视入侵物种防控工作。中科院昆明动物所、植物所等科研院所和昆明市级有关部门加大入侵物种监测及防控等工作研究,指导各地加大入侵物种防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取得较好效果。昆明海关加强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严防有害生物传入。
加强各类生境保护
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根基
滇池湖滨湿地建设成效显著。随着滇池环湖湿地的建设,为滇池构建了一道生态屏障。滇池湖滨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在滇池已消失多年的一些鸟类、鱼类又重新出现,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环滇池湿地植被覆盖率从2007年的13.1%提升到现在的约81%,植物物种从232种增加至303种。
建设城市绿地系统。昆明市所有县市均编制实施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十三五”期间,昆明市绿化部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宗旨,实现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着力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花园城市”。
完成昆明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选择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三项生态服务功能进行评估,完成了昆明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完善生物物种出入境查验制度。昆明海关、滇中海关、边检、森林公安及林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系配合,持续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的打击力度。
开展矿山治理修复。“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严格控制成本,种植本地植物”的原则,2018、2019、2020年累计完成治理修复11291.29亩,占采损总面积10034.71亩的112.52%。
圆满完成营造林任务。“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完成了国家和省级营造林工程项目任务。昆明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有序推进,滇池面山、城市面山及路域环境的生态景观得到提升,生态安全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完成了古树名木普查(国家林业局第四次古树名木普查)和昆明市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增殖放流。昆明市持续开展了鲢鳙鱼、滇池高背鲫鱼苗、滇池金线鲃等鱼苗鱼种放流工作。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科技成果转化。水务部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贯彻于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小水电开发管控等各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在农作物与畜禽遗传种质资源、畜禽与农作物资源的安全防控、珍稀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渔业资源多样性保护等五个方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
下一步,昆明市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抓好COP15大会筹备工作,推进COP15生物多样性展览展示,重点抓好滇池宝丰半岛湿地、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生物多样性体验园建设;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为契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同时,编制《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及中长期规划》,指导 “十四五”期间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组织做好2021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相关工作;组织做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工作。
来源:无线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