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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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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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聚焦整改 昆明市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2021-04-12 10:45:42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昆明市坚持人民至上、实事求是、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实施县区主办、市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高效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共赢发展。

压实整改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折不扣的抓好交办投诉问题的办理工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交办的投诉问题。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工作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交办办理、整改落实、调查处理、跟踪督办、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宣传报道、服务保障等“十个到位”。

健全工作机制

从全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抽调77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市政府、主办单位每天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通报前期办理情况,研究解决前期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当日接受的交办投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办理措施。市政府、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重点交办投诉问题调查复查,核实办理情况;主办单位、督办单位立行立改,完成整改后及时报送整改完成情况。主办单位于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办理情况,在完成整改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和自查自验情况。主办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自查自验,并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申请验收销号。主办单位按照“一问一档”、“一件一档”的要求,边整改边收集资料,确保准确、真实、完整,及时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严格办理程序

按照“逐一核实、逐一研究、逐一整改、逐一回应”的要求,对交办投诉问题逐件进行分析研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个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判断为不属实的问题要有充分的证据。判断为属实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推进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突出依法整改

对调查属实的投诉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及时整改。严厉查处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反映强烈的、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公安、自然资源、城管、生态环境、住建、滇管、交运、水务、林草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组,对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反复投诉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进行重点执法,集中查处一批重点案件。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一刀切”,严禁关停式整改,严禁以改代罚,严禁以罚代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严肃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失职、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厘清责任,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精准实施,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众,影响一片。对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尽职尽责的,对整改敷衍搪塞引起重复投诉、反复投诉的,对弄虚作假、“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对应立即整改而拖着不办的,对应短时间完成整改而久拖不办的,对投诉问题避重就轻的,对应立案查处而以改代罚、以罚代改的,严肃执纪问责。

主动公开信息

加强投诉问题办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办理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督促改。及时对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全社会保护有责、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