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工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进行严厉查处。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要继续加强工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执法检查工作。各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继续开展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执法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夜间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同时加强对工业噪声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因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公开曝光且近期被重复投诉的施工工地要重点进行执法检查。
《通知》强调
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对上级交办、反复投诉的工业企业、施工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及时处理,投诉必核,依法依规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立案查处,并同时立即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固定证据,移交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对于本辖区无法协调完成的事项,及时上报市局请求解决。同时,将邀请媒体记者跟随现场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