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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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有妙招
2021-03-31 10:41:40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昆明市切实把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摆在第一位,不断创新优化执法方式,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

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

建立完善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明确市、县执法部门的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职责,厘清执法边界。结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菜单式、清单式的标准化执法模式。加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规程、操作手册编制和修订,将执法过程变为选择题、填空题。进一步统一自由裁量权,统一执法尺度、执法标准和执法文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联动机制

推进执法工作效能化

建立执法部门、监测部门联合行动机制,执法与监测相匹配,加强执法、监测部门间沟通,根据执法需求,制定执法监测计划,探索打破县域限制,根据执法需求统一调配监测和执法资源。建立执法与管理协作机制,执法部门与业务处室共同督促问题整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工作闭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委托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案情通报、案件磋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机制。


 

完善执法制度

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对照国家、省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市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公布简明易懂的行政执法履职清单,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现场检查计划,根据《昆明市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检查频次、抽查比例,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加强案审力度

推进法制审核常态化

建立案件承办人负责制,“谁承办、谁负责”,提高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建立案件法制审查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压实法制审核人员责任。落实法制审查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坚持分级案审制度,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严控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率。探索建立专案查办制度,抽调精干执法力量、技术力量成立专案组,发挥各业务部门、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技术和法律支撑。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在系统内统一聘用、统筹调配使用机制。

 

优化执法方式

推进执法检查信息化

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重点在检查、监测、检测、鉴定等方面,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支撑辅助作用。以在线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的预警作用,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等情况,第一时间推送至执法部门,确保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处置。借助无人机、卫星遥感、隐蔽排污口声纳探测等科技手段,拓展非现场监管方式,对受地理位置条件制约、排污隐蔽,执法人员无法及时发现或取证困难的情形,提供技术支持,使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提高精准执法、靶向执法、科技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