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打赢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全市土壤生态环境稳定,全力提升土壤生态环境质量。
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典型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示范,开展23个地下水国考点监测工作。完成495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制定《推进昆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2020年全市推广绿色防控示范面积1.58万亩;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池256个;推广测土配方面积36.77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2400亩,生物有机肥运用示范面积2800亩。完成全市14个县(市)区已完成等级划定,全市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完成率为100%。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作,安全利用率100%。
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完成了21家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70个,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6个项目建设。
持续打好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完成地下加油灌防渗改造1680个,完成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整治9家、“清废行动”问题点位整治18个。加快东川区10个重金属项目建设,完工6个、正在开工建设4个。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9200余吨。出台了《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范》《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环境监察规范》《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规范》3个地方标准。全市重金属污染物削减率14.11%,超额完成较2013年削减13%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