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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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聚焦问题 昆明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2020-12-31 21:28:56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五”以来,昆明市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当作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好落实,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高效运转,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加强统筹调度。每月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整改落实情况调度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1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规范整改验收销号。在全省率先出台《昆明市整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整改一个、验收一个、交账一个、销号一个。


强化监督检查。出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每年组织开展一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和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做好统筹协调。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市级领导、一个专业小团队、一个方案”的要求,对部分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了推进工作方案,明确1名市级领导统筹协调整改工作。


严格督办盯办。下发整改提醒通知(函)12份,督办通知3个、督办函13个,开展整改滞后、未完成整改事项、“件件清”群众举报投诉件现场督察、调度、销号验收35次。


     截至12月20日,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昆明的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2017年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7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0个。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涉及昆明市1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专项督察东川金沙江尾矿库反馈的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