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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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立扬尘臭氧污染防控现场督促机制 全力保护“昆明蓝”
2020-12-17 10:53:08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12.16
为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巩固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因扬尘、臭氧超标导致的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扬尘、臭氧污染防控现场督促检查机制,督促辖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确保完成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昆明市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昆明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来源解析及细颗粒物-臭氧协同防治路径研究》,印发实施《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保障及臭氧防控工作方案》《昆明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统一预警分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重点检查督促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空港经济区做好扬尘臭氧污染防控。督促检查内容,当启动全市空气质量预警后,当主要污染物为臭氧时,对辖区内汽车维修行业(4S店)每天10:00点-17:00点是否停止喷涂、晾置、烤漆等经营活动以及VOCS重点排放工业企业是否落实特殊气象条件下“一厂一策” 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是否落实VOCS综合治理等情况开展现场督促检查。当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时,对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是否达标排放;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是否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重点道路是否按频次开展洒水降尘、清扫保洁;渣土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车身不洁、“跑、冒、滴、漏”现象等开展现场督促检查。



2020年截至目前,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是2013年国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优良率最高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