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对涉及环境违法的企业进行公示曝光,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并通报给市场监管、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作为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等事项的否决条件,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每月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环境违法企业(当事人)及主要违法事实进行公开曝光,2018年至2020年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在门户网站上对91家涉及环境违法的企业名称、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等信息进行公示曝光,县(市)区分局在其所属政府网站公开。
在申请奖项资金、争先评优方面,2018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补助资金、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扩销促产铁路运费补助企业、申报“金种子”企业、中国品牌日省市特色活动推荐企业等进行联合审查,对涉及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企业,提出联合惩戒审查意见,建议不予纳入申请奖项资金等评选。